关于对应届毕业生校园卡退余额的通知
根据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卡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对今年6月毕业的2013级学生及联合培养的2012级学生其校园卡账户进行销户,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 毕业生校园卡使用期限到本学期期末,请各学院、系、部中西中心通知毕业生在使用期限内的工作日到校园卡结算中心进行销户并退余额(账户余额退至角,不包括热水转账)。
2、 毕业生销户退卡余额需本人携带其学生证(若学生证丢失或上交可由身份证替代),本项工作需本人或以班级为单位办理,不可他人代办。
3、 销户退卡余额工作截止到本学期期末,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销户的毕业生原则上不予办理。
4、 毕业生校园卡销户只核销校内一卡通账户,A卡内城市卡功能不受影响,销户后校园卡不收回仍可作为公交卡使用。
特此通知,请各学院、系、部、中西中心协助办理。
财务审计处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