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室、中心:
1、由于我校校名更改,自2016年5月1日起,原则上新发生的经济业务,发票抬头均应开具为“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
2、自2016年5月1日起,原则上,除科研项目外, 上一年度的票据,不再予以报销。教职工确因工作需要,于2015年当年发生经济业务产生的票据,最迟应于2016年5月底前报销。
3、由于我校校名更改为“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银行账户名称相应发生了变更,账户名称由“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更改为“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原银行账号和开户行名称都不变。
更新后的汇款信息如下:
账户名: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天津王顶堤支行
银行账号:0302070909002741455
其他信息如下:
单位税号:120104401200249
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2号
财务处邮箱:zdcwsjc@163.com
特此通知,请老师们相互转告。
财务审计处
2016-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