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处、室、中心:
为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在严格把控风险的前提下,财务处、资产处、法制办、审计处四部门经充分调研,报请校长办公会同意,“政府采购类合同、科研收入类合同、继续教育培训收入类合同,不再办理职能部门合同会签手续,依照附件流程执行。”
职能部门将继续通过简化环节、网上审签、制定模板等途径,进一步完善合同审签等管理工作。欢迎各部门多提宝贵建议。
本通知自5月1日起执行。
附件:
1. 合同业务流程一览表
2. 采购申请表(非会议审批)
(1) 商品采购明细清单(参考)
(2) 办公设备及家具申购需求调研表(参考)
3. 采购申请表(会议审批)
4. 支出类经济合同会签表
5. 收入类经济合同会签表
财务处
资产处
法制办
审计处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