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问答
2019年 第1期
财务处 2019年4月30日
一、 问题:能否在部门非学历教育分配资金中列支“看望生病住院、生育员工等费用”?
回答:针对以上问题,财务处在咨询市审计局、学校审计处的基础上,结合对天津理工、天津师大等高校的调研,总结如下:依据《关于对<天津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有关内容进行修改的通知》(津工通﹝2017﹞94号)中,“员工生病住院可以探视慰问”“基层工会在工会会员结婚生育时,可给予一定的慰问品......”等对工会经费使用方面的规定,“看望生病住院、生育员工等费用”应按照工会规定流程报批后,由工会经费负担,不宜再从其他行政经费中列支。
二、 问题:差旅费制度修订后,员工乘坐飞机不再报校领导审批,购买方式有变化吗?
回答:机票购买方式没有变化。可按照以下三种方式实施采购:
1.可直接使用公务卡通过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http://www.gpticket.org)购票。按照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印发的《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4〕33号)要求,所购机票须具备以GP开头的政府采购机票检验号码。
2.通过我市定点采购入围机票代理商处购票。各入围机票代理商已承诺所售票价均低于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优惠票价,在购票时,采购人须向其索要从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下载的出行日期机票优惠价格截图,以证明其出售的机票低于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优惠票价。
3.采购人自行购票。按照《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库〔2014〕180号)要求,采购人可以通过其他管道购买票价低于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优惠票价的国内航空公司航班机票,购票时应当保留从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下载的出行日期机票优惠价格截图,以证明所购机票票价低于购票时点政府采购优惠票价,留档以备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