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税汇算的通知
各学院、部、所、处、室、中心: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职工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一)2020年度拟申请退税的教职工。主要包括以下4种情况:
1.2020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2020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未及时申报扣除的;
3.教职工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4.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适用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政策、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
(二)2020年度需要补税的教职工。主要包括以下2种情况:
1.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教职工;
2.取得两处及以上综合所得,合并后税率提高导致年度已扣税额小于应纳税额等情形。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职工,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不申请退税的。
三、年度汇算清缴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
(一)根据津南区税务局错峰办理个税汇算的工作要求,我校办理时间为3月1日至3月31日。
(二)推荐广大师生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税务局网络客户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温馨提示:
1. 请广大师生切勿点击“申诉”办理退税。如对2020年度收入有质疑,可先通过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查询工资明细或在学校财务平台(http://10.0.200.31:8080/login.aspx4)查询收入明细。
2. 为避免对个人信用产生不良影响,请务必如实申报,坚决抵制以虚假申报方式办理退税。
3. 如在汇算清缴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纳税咨询服务电话12366或津南区税务局海教园税管所电话28589420。
由于个税汇算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请各位教师及时办理。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财务处
2021.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