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外专家讲座费、评审费发放标准的温馨提示
各部门:
学校(津中德政【2019】87号)文件规定:
一、校外专家讲座、培训费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天津市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津财规【2017】5号)文件规定的上线。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 - 5 - 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一般不超过1500元(每半天最多按4学时计算)。
二、评审费标准(税前):教学部门评审项目,按照半天不超过500元计发;校级评审项目,按照半天不超过800元计发。
特此提示。
财务处
2021.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