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务费用报销单据的通知
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评审费、讲座费等劳务费用的报销管理,对报销单据特做如下规定:
1、《校外人员领款单》,需填写:领款事由、发放标准、开支指标,收款人姓名、单位、职称、身份证号、手机号、银行卡号、开户行等信息。
2、《校外人员劳务发放表》,在财务网报平台中的“酬金发放申报系统”中录入并打印。
3、除上述两项单据外,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项 目 |
附件材料 |
专家评审费 |
评审会议通知、专家签到表 |
专家讲座费 |
讲座通知 |
培训项目讲课费 |
授课学时安排表 |
开题/答辩/复试劳务费 |
开题/答辩/复试通知、签到表 |
翻译费/劳务费 |
工作内容、工作量 |
科研项目补助/劳务 |
工作内容、工作量 |
勤工助学补助 |
值班签到表、发放标准、工作内容 |
志愿者劳务费 |
志愿者签到表 |
财务处
2023年6月12日